复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一审庭审现场 新华网上海12月1日电(记者黄安琪)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日表示,复旦投毒案初定于12月8日二审开庭审理,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,公告最终开庭时间。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18日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,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 一审法院认为,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,致被害人黄洋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判决书中写道:“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,手段残忍,后果严重,社会危害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。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,尚不足以从轻处罚。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,亦不予采纳。”一审宣判后,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提起上诉。 2013年4月1日,复旦大学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,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去世。 |